8月8日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永川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(永川金管罚决字〔2025〕2号)显示,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永川支行,未严格执行受托支付规定、贷款资金被挪用,被罚款30万元;赵晓华(时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永川支行副行长),被警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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